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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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闹中取静,环境舒适亲切,店中两只金毛小犬会喜欢你给的任何食物,楼顶露台瞭望全城美景,和恋人一起留下美好回忆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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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偏远,虽有热水,但水很小,且无法调冷热,枕头有霉味,最让人不可接受的是我们当天入住后,店主没有说第二天我们住的房间有人定了,却在我们当晚11点游玩回来后说第二天还要续住时说:"我们的房间已经有人住了!我们都还没有退房,他凭什么安排其他人入住!我说旅店业没这规矩,他还说这是他定的规矩!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!至少店主应该在我们刚入住的时候就告知,这样的客栈让人觉得少了人情味儿,不建议驴友们入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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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错的地方 逛街什么的也都挺方便的